近日,经党中央同意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(2023—2027年)》。《规划》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,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反腐败工作全过程,推动反腐败斗争提质增效。
推进反腐败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建设,实质要求是以法治腐,坚持依规依纪依法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,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席大大总书记对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高度重视,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,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,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、从严治党;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,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;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,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水平,等等。在以席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我们党坚持依规治党,制定修订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,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,构建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,贯通执纪执法,严格制度执行,成功走出一条依靠政治优势、制度优势、法治优势反腐败之路。
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,反腐败斗争未有穷期。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,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,要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,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。新征程上,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上来,落实好《规划》目标任务要求,更加注重依靠制度优势、法治优势惩治腐败,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,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促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、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,不断提升防治腐败的制度效能。
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共同责任,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也要全党一起努力。要坚持制度治党、依规治党,以党章为根本,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,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,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。要健全党统一领导、全面覆盖、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,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,以党内监督为主导,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要健全反腐败法规制度,健全惩治行贿的法律法规,完善惩治商业腐败法律法规。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,抓住政策制定、决策程序、审批监管、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,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。要严格执行制度,把遵规守纪内化为党员、干部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。要加强对反腐败法律适用的指导,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、典型案例等方式,指导纪检监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在相关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、把握政策。加强反腐败干部队伍建设,强化思想淬炼、政治历练、实践锻炼、专业训练,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。
执纪者必先守纪,律人者必先律己。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,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,更要带头遵规守纪,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,严格按照权限、规则、程序开展工作,在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中坚决落实法治要求。要持续推进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建设,完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,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。坚持依规治党、以法治腐,以对干部负责、对组织负责、对事业负责、对历史负责的态度,处理好每一起涉腐案件,做到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强化执纪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,明确权力边界,健全内控机制,规范工作流程,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。以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,纯洁思想、纯洁组织,坚决防治“灯下黑”,做到让党中央放心、让人民群众满意,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、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