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人徐大椿曾以用兵与用药相喻,甚是。然则“兵,诡道也,奇兵常可制胜;医,正道也,方药不可求奇”。
案一
解放初,治一咎姓女,18岁,自幼尿频,夜必尿床。初谓其主贪睡,渐至白昼迹遗,裤襦常湿。然无力医治,及早遣嫁,花烛之夜,夫婿遭淹,以故屡遭打骂。母家于意不忍,接回求治于余。
诊得精神抑郁,脉沉缓无力,小腹不温,形体瘦弱,知其心肾有亏,命火不足,下元虚惫,乃投桑螵蛸散加附子。
其父持方购药,旋即归来,言肄中人评曰“平淡之方,不治大病”,恳请再议。余为之一笑,且嘱服之勿辍,须两月而止。不期果愈。
案二
1957年治一中年女患,患淋病,3天前突然尿频尿急,尿清灼痛,牵引小腹,脉沉弦,即书八正散加小茴与之。
病人持方归家,值亲友多人议事,其舅氏粗知医,言:“这种套方谁都能开!”余之挚友某适在座,闻而走告余,余亦为之一笑。所赖患者本人坚信不疑,药尽两剂而症霍然。
案三
旧邻黄姓7岁小儿,素无病,2年前突于某夜惊叫一声,当即四肢抽搐,“八候”毕现,但少顷平复如初。半年后搐搦再发,十数日一见,近则一日数见。
脉弦滑,手心热,腹稍大。诊为食痫,嘱令购一捻金,每服3.5g,以薄荷叶、钩藤少许为引,煎汤送服。
儿父与余过从甚密,不拘礼仪,直率而言:“一捻金家里现存着,不必现买······你别替我心疼钱,掂量点好药!”余复为之一笑,答曰:“先吃7天,再做道理。”儿父默然而去。
日后复来,面带喜色,服药后确未一发,且食增眠实。嘱继服3个月而止。病者今过四旬,以刻字为业,子亦二十余岁,父子皆无他异。
桑螵蛸散、八正散、一捻金,皆为寻常方药,余岂不知,然余之所重,在方药之效,不在方药之奇。近人何廉臣因以怪药结子籽的平地木、经霜甘蔗、蟋蟀原配一对为引,遂遭鲁迅异议,为医者不可不鉴。